(事實上得說,這是一篇當年勇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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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後的今天,依然有人賞識,
值得欣慰,我這麼認為。
對於過往,或許不再那麼激情,
可以感受到當初堅持後,現在所留下的毫無遺憾,對我而言就是一種肯定。
或許,我很難再走回原本的道路上,
我依然深深為自己感到開心;
當初的堅持與付出,
或是激烈拉扯對抗下產生的衝突,
依舊烙印在心裡最深處。
依然為自己曾做過的心血感到驕傲。
尤其,事過兩年,仍有人賞識,也代表某程度上的歷久不衰與認同感。
我想,這就足夠。
即使當下發生時,有多少身邊的人不認同;
但事實證明時間給了我一個完美的答案。
而這,就已給了我一個最好的禮物。
以下,為當年勇的作品 。
我得說,即使過了兩年,與當時的諸多不認同感。
(本小姐愛記仇,當初這不被認同的作品,是的,只有61分。)
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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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將會為我的作品感到
一輩子的驕傲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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